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这也引起了山东建筑大学调查团队对“失地农民”这一社会群体的思考:由“农民”到“市民”,这样的身份改变他们是否适应?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他们将如何生活?
调查团队选取了位于济南市东部的两个安置区——窑头小区和荆山小区作为调研对象。两个安置区空间位置相距较近,规模相当,在同类安置区中具有代表性。
补偿款如何使用?
通过入户交谈了解到,大多数居民每人实际得到补偿款10 余万元,对于补偿数额,多数人表示较为满意,但当被问到如何使用补偿款时, 87% 的人选择储蓄, 3% 的人用于日常开支,只有10% 的人选择进行投资。
“ 钱握在手里才安心。”这是在调查中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多数居民过度担心投资风险:“钱是有,要是万一赔了以后靠什么生活啊!”
调查问卷显示,补偿款到手之后多数家庭都购买了私家车,以便利用闲散时间跑出租拉客挣钱,所以实际能够存入银行的钱不多。
房产被人们称作不动产,除了普遍意义上的居住功能之外,房子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附属功能。济南市二环东路以东3 公里左右的荆山小区,周边尚未开发,多为空地和农田,区位条件一般,居民通过房屋出租所得收入为每月500-800元,而且出租率不高。
由于安置区内房屋使用的是集体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集体房产证以及无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银行也不会办理按揭贷款。所以安置区居民即使有多余房产也不能将房产资源兑换成现金。
●从村里到市里
●从村庄出发
●从村落到城市
●从村头走到村尾
●从村庄到街道,从清晨到深夜
●村民到居民的转变
●村民是怎么来的
●村民中有许多想去城市
●从村头到村尾
●村民到居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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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民转居民有好处吗,从村落到城市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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