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补助与奖励。这些标准遵循公平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和结果公开的原则,并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来说: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中的核心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意味着被征收人将得到与其房屋市场价格相当的补偿款。同时,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经济适用房拆迁可能导致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并临时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这通常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居住条件划档的补贴等。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虽然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住宅性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也包含一些小型商业活动或自住兼营业的情况。因此,如果存在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也应对这部分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补助与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些补助和奖励可能是基于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主动放弃某些权利等因素而给予的额外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数额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过程中,建议被征收人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二、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动迁政策吗一、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1、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公司拆迁应该如何补偿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什么是划拨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标准
●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
●经济适用房 动迁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给补助吗
●回迁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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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经济适用房是拆迁安置的满5年取得房产证能买卖。
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买卖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享受拆迁安置?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拆迁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一样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就是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安置费、过渡费,但是你的所有补偿款中需要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
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
只售不租。
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
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
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拆迁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一样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就是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安置费、过渡费,但是你的所有补偿款中需要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
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
只售不租。
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
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
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经济适用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1、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公司拆迁应该如何补偿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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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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