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广西省柳州市柳江县各区片 土地补偿标准 如下:拉堡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31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3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830元亩到19320元亩之间。进德镇、穿山镇、成团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12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68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20元亩到15682元亩之间。洛满镇、三都镇、百朋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6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80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51元亩到13807元亩之间。里雍镇、里高镇、流山镇、土博镇、白沙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2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8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20元亩到12883元亩之间。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 征地补偿标准 的情况。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 征收农民土地 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二、广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柳州市最新征地公告
●柳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柳州市私人地皮出售
●柳州宅基地一般多少钱一平
●5年内柳州拆迁
●明年柳州拆迁哪些地段
●柳州柳南区征拆计划
三、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广西省钦州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南珠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水东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沙埠镇、康熙岭镇、尖山镇、犀牛脚镇、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158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1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80元/亩到15120元/亩之间。
久隆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070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8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00元/亩到14800元/亩之间。
大垌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520元/亩之间。
小董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938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3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80元/亩到14320元/亩之间。
大番坡镇、东场镇、龙门港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850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00元/亩到14000元/亩之间。
平吉镇、大寺镇、那蒙镇、黄屋屯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773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2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30元/亩到13720元/亩之间。
新棠镇、长滩镇、板城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652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28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320元/亩到13280元/亩之间。
贵台镇、大直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630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20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300元/亩到13200元/亩之间。
那彭镇、那思镇、那丽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5486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904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26元/亩到12904元/亩之间。
青塘镇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35420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80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20元/亩到12880元/亩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四、广西钦州征地赔偿最新标准一、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需支付、缴纳下列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根据法律一般征地情况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比一般征地情况,柳州市征收土地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才进行,而且符合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建设,征收土地给予合理补偿相关条件,是合法项目,也按照了法定程序,更是提前发出了公告,尊重法律权威,合理促进法治经济建设。
五、柳州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需支付、缴纳下列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根据法律一般征地情况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对比一般征地情况,柳州市征收土地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才进行,而且符合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建设,征收土地给予合理补偿相关条件,是合法项目,也按照了法定程序,更是提前发出了公告,尊重法律权威,合理促进法治经济建设。
六、柳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政策
2、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多少
3、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4、柳州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5、广西柳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0年
6、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7、柳州征地拆迁
8、柳州土地征收补偿
9、柳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10、柳州市征收土地的补偿办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柳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柳州市私人地皮出售,柳州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