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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永清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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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永清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永清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永清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永清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我国永清县的征地补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收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收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补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补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永清明年拆迁都有哪些村?

一、永清征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安置补助费,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农村宅基地征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征地征迁税费怎么算

1、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1)土地补偿费:

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4、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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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永清征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尚庄子村;

2、小董家务村;

3、老君堂村;

4、陈家场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永清明年拆迁都有哪些村

一、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0]28号)要求,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已正式公布,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我县分为两个区片,平均价格为85046元/亩。

其中区片一100000元/亩,涉及工业园区、经开区、永清镇、刘其营乡、曹家务乡、韩村镇所属土地;

区片二79000元/亩,涉及管家务乡、大辛阁乡、养马庄乡、龙虎庄乡、后奕镇、里澜城镇、刘街乡、别古庄镇、北辛溜乡、三圣口乡所属土地。

2015年5月31日之前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按原区片价进行补偿。

二、统一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利益,规范征地行为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分为一般地上物及青苗和特殊地上物。

一般地上物及青苗:

指大田作物(包括玉米、小麦、普通林木和其它陆地蔬粮作物等),此类地上物及青苗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高于10000元/亩;

非盛果期果树、小拱棚等补偿标准不高于13000元/亩;

特殊地上物:

包括房屋、温室大棚、冷棚、盛果期果树、井、坟等。

对于盛果期果树、温室大棚、冷棚、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对于房屋、井、坟等按照单价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

未予以明确或者双方难以确认的特殊地上物补偿价格,可委托县物价局或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并依据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三、严格执行补偿标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栽抢种行为

1、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是县政府在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北京新机场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坚持“既实事求是、方便清点登记,又有效避免私搭乱建、违法骗取补偿”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前物价水平以及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此标准进行补偿,既不能降低标准,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擅自提高标准,造成补偿标准不统一。

2、被征收土地在正式告知征地情况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依照相关法律给予拆除。

3、对在不符合规划的农用地上私自建设的非法构筑物,所属乡镇、园区要严格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拆除,且不予补偿。

4、对于农作物套种(在同一地块同一季节同时种植两种以上作物)的,不予以重复补偿,可按照补偿标准高的作物类型进行补偿。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0]28号)要求,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已正式公布,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我县分为两个区片,平均价格为85046元/亩。

其中区片一100000元/亩,涉及工业园区、经开区、永清镇、刘其营乡、曹家务乡、韩村镇所属土地;

区片二79000元/亩,涉及管家务乡、大辛阁乡、养马庄乡、龙虎庄乡、后奕镇、里澜城镇、刘街乡、别古庄镇、北辛溜乡、三圣口乡所属土地。

2015年5月31日之前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按原区片价进行补偿。

二、统一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利益,规范征地行为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分为一般地上物及青苗和特殊地上物。

一般地上物及青苗:

指大田作物(包括玉米、小麦、普通林木和其它陆地蔬粮作物等),此类地上物及青苗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高于10000元/亩;

非盛果期果树、小拱棚等补偿标准不高于13000元/亩;

特殊地上物:

包括房屋、温室大棚、冷棚、盛果期果树、井、坟等。

对于盛果期果树、温室大棚、冷棚、以面积为单位进行补偿,对于房屋、井、坟等按照单价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

未予以明确或者双方难以确认的特殊地上物补偿价格,可委托县物价局或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并依据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三、严格执行补偿标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抢栽抢种行为

1、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是县政府在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北京新机场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坚持“既实事求是、方便清点登记,又有效避免私搭乱建、违法骗取补偿”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前物价水平以及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此标准进行补偿,既不能降低标准,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擅自提高标准,造成补偿标准不统一。

2、被征收土地在正式告知征地情况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并依照相关法律给予拆除。

3、对在不符合规划的农用地上私自建设的非法构筑物,所属乡镇、园区要严格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拆除,且不予补偿。

4、对于农作物套种(在同一地块同一季节同时种植两种以上作物)的,不予以重复补偿,可按照补偿标准高的作物类型进行补偿。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永清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永清征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安置补助费,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农村宅基地征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征地征迁税费怎么算

1、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1)土地补偿费:

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4、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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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廊坊永清最新规划,永清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白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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