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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拆迁办必须给予房主安置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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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何签订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方法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需要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在明网提醒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效期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在时效期的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

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要想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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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立及生效问题,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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