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偿是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总的来说,房屋补偿主要关注的是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而安置补偿则着眼于因征收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等后续问题的补偿。
一、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得到补偿。这种补偿通常基于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来确定,确保被征收人能够获得与其房屋价值相等的补偿。这是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不因征收而受到损害。
二、安置补偿
安置补偿则是指因征收房屋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等问题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被征收人需要搬迁,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应当得到补偿。这包括搬家费、运输费等直接费用。
临时安置补偿: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需要在新的住房安置之前临时居住,那么这期间产生的临时安置费用也应当得到补偿。这通常包括临时住宿费、生活设施费等。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因征收而导致停产停业的商业用房,还应当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是为了弥补被征收人在停产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偿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房屋补偿主要关注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而安置补偿则更侧重于解决因征收而产生的后续问题,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和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排。
二、什么叫安置补偿费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拆迁房屋协议书
●安置房购买合同范本
●安置房购买协议
●房屋拆迁协议书范本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
三、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平方米,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
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属于对集体土地征用进行的相关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
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属于对集体土地征用进行的相关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六、安置房拆迁赔偿和商品房一样吗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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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协议书范本,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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