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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2019年拆迁补偿方法,乱占用土地向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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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2019年拆迁补偿方法,乱占用土地向哪个部门投诉

廊坊2019年拆迁补偿方法,乱占用土地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乱占用土地向哪个部门投诉

乱占用土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下是具体的投诉途径和法律依据: 一、投诉途径: 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土地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 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进行举报监督。 到当地国土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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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举报违法用地

土地非法占用可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违法行为需由政府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故意等。

土地流转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等方式,土地征收是政府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

流转保留承包权,征收失去承包权和使用权。

流转用于农业,征收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分析

一、土地非法占用找哪个部门投诉

土地非法占用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怎么构成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

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

除了土地互换、土地转让之外,土地流转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承包权不变,也就是说土地还是承包者所有,只是将使用权流转出去,而土地互换、土地转让是在同一个村集体内对承包权的转让和互换。

土地征收是指退出土地承包,失去承包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这块地不是你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会给予农民补偿。

4.土地用途不同。

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结语

土地非法占用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间及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以及故意行为。

土地流转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利用,而土地征收是政府依法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三、土地非法占用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举报非法占用土地情况,可以拨打国土资源举报电话:

12336。

一般而言,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地可以去国土部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四、非法占用土地举报电话

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因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被占用的时候要能够收集对方占用自己土地的证据,只有占用了自己的土地之后,就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的维权。

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投诉。

1、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

2、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举报。

国家土地总督察将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工作需要,结合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情况以及关于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违法案件的举报线索,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计划、重点等,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若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国家土地总督察可以决定就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特定事项实施专项督察。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五、违规占用土地怎么举报

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因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被占用的时候要能够收集对方占用自己土地的证据,只有占用了自己的土地之后,就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的维权。

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投诉。

1、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

2、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举报。

国家土地总督察将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工作需要,结合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情况以及关于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违法案件的举报线索,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计划、重点等,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若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国家土地总督察可以决定就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特定事项实施专项督察。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六、强占土地举报电话找哪个部门

土地非法占用可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违法行为需由政府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故意等。

土地流转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等方式,土地征收是政府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

流转保留承包权,征收失去承包权和使用权。

流转用于农业,征收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分析

一、土地非法占用找哪个部门投诉

土地非法占用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怎么构成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三、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

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

除了土地互换、土地转让之外,土地流转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承包权不变,也就是说土地还是承包者所有,只是将使用权流转出去,而土地互换、土地转让是在同一个村集体内对承包权的转让和互换。

土地征收是指退出土地承包,失去承包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这块地不是你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会给予农民补偿。

4.土地用途不同。

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结语

土地非法占用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间及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以及故意行为。

土地流转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利用,而土地征收是政府依法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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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廊坊33个村改造计划表,违规占用土地怎么举报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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