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租赁商户可以获得一定赔偿。
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一、赔偿权益基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这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这些补偿主要是给予房屋所有者的,但租赁商户作为房屋的使用者,在租赁期内因拆迁而遭受的损失也应得到合理赔偿。这通常涉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并可能包括装修费用、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
二、赔偿内容
装修费用补偿:商户对房屋进行的装修装饰费用,应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委托评估来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搬迁费用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商户需要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即房东)支付搬迁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费用通常会通过协商由房东转移支付给租赁商户,以弥补其因搬迁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租赁商户作为实际经营者,有权就这部分损失提出补偿要求,并与房东或征收部门进行协商。
三、赔偿协商与解决途径
在面临房屋拆迁时,租赁商户应首先查阅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条款的约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随后,可与房东就拆迁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租赁商户还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等。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时,租赁商户在合理范围内是有权获得一定赔偿的,具体赔偿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二、出租屋拆迁租户有赔偿吗一、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1、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补偿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制定房屋拆迁计划,拆迁部门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2、开始房屋拆迁程序,项目用地单位根据要求拿到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查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根据拆迁部门对补偿等相关费用的估算向财政部发函,出具专款专用足额到户的证明;
3、审查资料;
4、审查收到材料后确定拆迁范围;
5、拆迁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不同,一般都是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后实施部门根据要求开始拆迁和补偿工作;
6、开始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
7、拆迁补偿到位;
8、论证安置补偿方案;
9、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10、听证会召开;
11、公布修改情况;
12、社会风险评估;
13、确定拆迁进行公告;
14、评估环节;
15、评估报告有异议;
16、补偿协议签订;
17、房屋拆除;
18、公布每户安置补偿信息、存档;
19、安置房屋交付。
三、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法律分析:
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就是实际经营者就是正常纳税,取得营业执照并且实际经营的人。
但在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房东的出租行为也是一种经营行为,一旦双方到法庭上打分割之诉的时候,就会给房东批出30%-50%。
有些地方是认可房东的租房行为,即便没有取得房屋租赁的相关许可,但租房行为是生产经营行为。
与房主或地主的关系处理问题承租户遇到拆迁往往地位比较弱势,拆迁方只和房屋所有人谈,次承租人是不针对的,也就是承租户的利益往往需要房东或地主来做决定,但在做决定的时候会减少甚至放弃租户的利益,这就是承租户的弱势地位。
承租户本身应该获得很大的补偿,但是由于房主的对利益的放弃、减少造成利益损失。
在这个问题上承租户一定要争取主动地位,参与到实际拆迁谈判中去。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目前,法律虽然规定诉讼中将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的业主作为共同诉讼人,但是对责任承担并未明确规定。
四、拆迁对租房商户补偿商铺拆迁租户有权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包括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然而,具体补偿金额并非法律统一规定,而是根据商铺被拆迁前的经营状况确定。
租户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解决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有赔偿吗?
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有补偿,征地主管应当对承租人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商铺被拆迁是否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可以,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铺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2、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3、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四、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虽然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但租户可以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
不过,搬迁费及经暂停业损失补偿并非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
对于租户来讲,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根据商铺被拆迁之前的经营状况确定的,对商铺的经营状况,拆迁之前也会有征地主管部门依法调查登记。
结语
商铺拆迁对租户的赔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主管部门应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
商铺被拆迁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等情形。
商铺拆迁补偿金包括经营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搬迁费用等。
对于不履行补偿协议的情况,租户可向法院起诉。
尽管赔偿标准并非统一,但租户可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五、拆迁商铺租户是否有赔偿?商铺拆迁租户有权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包括搬迁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然而,具体补偿金额并非法律统一规定,而是根据商铺被拆迁前的经营状况确定。
租户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解决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有赔偿吗?
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有补偿,征地主管应当对承租人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商铺被拆迁是否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可以,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铺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2、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3、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四、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不履行商铺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虽然遇到拆迁商铺租户没有赔偿,但租户可以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补偿金。
不过,搬迁费及经暂停业损失补偿并非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
对于租户来讲,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根据商铺被拆迁之前的经营状况确定的,对商铺的经营状况,拆迁之前也会有征地主管部门依法调查登记。
结语
商铺拆迁对租户的赔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主管部门应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补偿。
商铺被拆迁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等情形。
商铺拆迁补偿金包括经营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搬迁费用等。
对于不履行补偿协议的情况,租户可向法院起诉。
尽管赔偿标准并非统一,但租户可要求征地主管部门支付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六、房子拆迁租户有补偿吗一、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1、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补偿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制定房屋拆迁计划,拆迁部门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2、开始房屋拆迁程序,项目用地单位根据要求拿到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查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根据拆迁部门对补偿等相关费用的估算向财政部发函,出具专款专用足额到户的证明;
3、审查资料;
4、审查收到材料后确定拆迁范围;
5、拆迁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不同,一般都是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后实施部门根据要求开始拆迁和补偿工作;
6、开始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
7、拆迁补偿到位;
8、论证安置补偿方案;
9、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10、听证会召开;
11、公布修改情况;
12、社会风险评估;
13、确定拆迁进行公告;
14、评估环节;
15、评估报告有异议;
16、补偿协议签订;
17、房屋拆除;
18、公布每户安置补偿信息、存档;
19、安置房屋交付。
1、租赁合同内拆迁商户装修补偿吗合法吗
2、租赁房屋遇拆迁装修如何补偿
3、租赁房屋拆迁装修赔偿归谁
4、租赁合同面临拆迁
5、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装修费归谁
6、租赁合同拆迁补偿条款
7、租赁期拆迁对商户的补偿条款
8、租赁店铺合同期内拆迁怎么办
9、租赁期间拆迁合同
10、租赁合同约定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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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有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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