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征地留提留款是不是合法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提留是合法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得挪用。《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村提留的征收标准村提留、乡统筹费按年度征收,不得跨年度预收。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一次收取或者分夏秋两次收取。征收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以村为单位计算,不得超过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并以1997年预算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其中村提留所占比例不得少于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的50%。
村提留征收程序1、村提留、乡统筹费实行预决算制度。村提留的预算方案,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统筹费预算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连同本乡(镇)范围内的村提留预算方案一并报县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向农民征收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如实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于每年5月底之前发至农民手中;
3、向农民征收村提留、乡统筹费要开具省统一削发的专用收据;
4、村提留、乡统筹费征收结果和使用决算情况要如实向农民群众公布;
●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
●土地征地村提留是否合法
●村民征地的提留地能不归还给村民吗?
●土地征收村级提留
●征地村委会可提留多少
●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国家征地村组可提留款吗
●村委会提留土地补偿款法条
●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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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级提留标准,村民征地的提留地能不归还给村民吗?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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