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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产证有几种补偿方式,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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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产证有几种补偿方式,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农村拆迁房产证有几种补偿方式,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一、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农村无证房屋拆迁补偿的前提

农村的房子没有产权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在拆迁时应当给予补偿。这里的“合法建筑”是指虽未取得产权证,但能够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该房屋系合法拥有的情况。若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则应当依法进行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具体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股权等形式。其中,货币补偿是最基本的一种补偿形式,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安置房则是将被拆除房屋的居民安置到新房中,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建设或购买。股权补偿则是指将建设项目的收益分配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但这种方式在农村拆迁中较少见。

三、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即使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只要能够证明其合法性,也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公平补偿。

四、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但需要满足房屋为合法建筑的条件。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补偿标准,并在与拆迁方协商时据理力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二、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一、农村拆迁中,哪几种无证房可以获得补偿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

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

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

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

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

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

二、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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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有房产证吗

三、农村拆迁中哪几种无证房可以获得补偿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

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

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

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

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

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

一、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农村拆迁中,哪几种无证房可以获得补偿

法律分析:

既然你不是本村村民,买卖房屋既是谈不上合法,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西安这边拆迁两种模式:

城中村改造和征地拆迁,不知道你是那一种。

城中村改造一般是一村一案,安置对象本村村民,你可能属于此种情况。

故要想维护自己权益,还需要原卖房者帮忙。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法律分析:

既然你不是本村村民,买卖房屋既是谈不上合法,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西安这边拆迁两种模式:

城中村改造和征地拆迁,不知道你是那一种。

城中村改造一般是一村一案,安置对象本村村民,你可能属于此种情况。

故要想维护自己权益,还需要原卖房者帮忙。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农村无证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一、农村拆迁中,哪几种无证房可以获得补偿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

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

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

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

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

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

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

二、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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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里办房产证是要拆迁吗,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赔偿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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