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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被告是谁,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被告是谁,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诉讼,拆迁补偿款纠纷案由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被告是谁,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被告是谁,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一、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通常是负责拆迁补偿的行政机关,即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在拆迁补偿纠纷中,这些行政机关可能成为被告。

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订立补偿协议。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此情形下,未履行协议的一方(可能是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会成为诉讼的被告。

二、拆迁补偿纠纷的性质

拆迁补偿纠纷通常涉及行政法律关系,因为补偿决定和相关行为往往由行政机关作出。因此,在涉及拆迁补偿的诉讼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情况较为常见。

三、维权途径

当被征收人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时,除了提起诉讼外,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这些途径都有助于解决拆迁补偿纠纷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主要是负责拆迁补偿的行政机关,包括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诉讼

一、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在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起诉拆迁补偿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有两个,要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去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首先要确认被告,然后要书写起诉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还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然后开庭审理此案,下达书面的判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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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1、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具体如下: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2)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2、法律依据:

《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3、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四、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

一般情况下应该起诉拆迁部门,因为认定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的所有人以及进行拆迁的决定和拆迁的具体进度是拆迁部门的责任。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要求,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经本人申请办理,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裁定。

2、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强制性

(1)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行政部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动迁管理方法单位报请公安机关强拆。

(2)司法部门强制性:

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成立申请办理法院强拆。

执行强拆前,拆迁方理应就被拆除房屋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部门强制性只有选一种。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报请或申请办理强拆,务必十分谨慎。

3、民事法律诉讼或民事案件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协议书的承诺的拆迁期限内回绝拆迁的,拆迁方可以依规向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依规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

起诉期内,拆迁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补偿产生纠纷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但前提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被告是谁,这样法院才会受理,一般拆迁是直接由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那么被告就是拆迁行政部门;

但如果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那么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五、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

一、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

一般情况下应该起诉拆迁部门,因为认定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的所有人以及进行拆迁的决定和拆迁的具体进度是拆迁部门的责任。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要求,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经本人申请办理,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裁定。

2、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强制性

(1)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行政部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动迁管理方法单位报请公安机关强拆。

(2)司法部门强制性:

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成立申请办理法院强拆。

执行强拆前,拆迁方理应就被拆除房屋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部门强制性只有选一种。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报请或申请办理强拆,务必十分谨慎。

3、民事法律诉讼或民事案件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协议书的承诺的拆迁期限内回绝拆迁的,拆迁方可以依规向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依规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

起诉期内,拆迁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补偿产生纠纷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但前提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被告是谁,这样法院才会受理,一般拆迁是直接由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那么被告就是拆迁行政部门;

但如果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那么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六、拆迁补偿款纠纷案由

一、起诉拆迁补偿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在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起诉拆迁补偿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

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有两个,要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去法院起诉拆迁补偿纠纷,首先要确认被告,然后要书写起诉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受理之后会安排开庭,还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然后开庭审理此案,下达书面的判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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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搬迁协议书范本,拆迁补偿纠纷应当告谁?

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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