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的地方如果只是空地,其补偿方式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而言: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价值所给予的补偿。这一费用的标准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因此,具体的补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土地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解决因土地被征收而产生的富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所给予的补偿。这一费用的计算通常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及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相关。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果被拆迁的空地上存在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或青苗,那么征收方还需要针对这些附着物和青苗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通常根据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总的来说,被拆迁的空地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如果您对此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二、拆迁房屋外的空地是否补偿法律分析: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所以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是需要补偿的。
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
如山东省济南市2012年区片综合地价为16万元/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二、城市国有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毋庸置疑,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院落必须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应当依法评估,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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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空地怎么赔偿一、农村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所以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是需要补偿的。
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
如山东省济南市2012年区片综合地价为16万元/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二、城市国有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毋庸置疑,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院落必须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应当依法评估,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补偿安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空地如何赔偿法律分析:
空地院落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通过房地产价值的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来进行确定的。
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先是通过被征收人的协商进行选定的,然后在被征收人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让房屋的征收部门经过组织被征收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从而进行确定决定,或者也可以通过采取摇号、抽签等等随机的方式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空地院落拆迁应该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空地院落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通过房地产价值的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来进行确定的。
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先是通过被征收人的协商进行选定的,然后在被征收人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让房屋的征收部门经过组织被征收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从而进行确定决定,或者也可以通过采取摇号、抽签等等随机的方式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拆迁房是否有地上物补偿法律分析: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所以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是需要补偿的。
集体土地上院落空地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补偿标准。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每2至3年调整一次。
如山东省济南市2012年区片综合地价为16万元/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二、城市国有土地上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被征收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毋庸置疑,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院落必须纳入补偿范围。
根据前述规定,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应当依法评估,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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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安置,空地院落拆迁应该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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