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怎么审批
首先来聊聊关于征用土地的审批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1. 项目必须得到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合法授权才能开始施工。
2. 负责这个项目的公司需要向市政府、县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提交要求使用土地的申请。
3. 市政府、县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会审核这个申请,然后拟定出一份详细的土地区划方案,包括如何征地等等。
4. 经过市政府、县政府的批准之后,这份区划方案会被逐层向上递交,直到最后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做出最终决定。
接下来,我们再来聊聊实际土地的征用过程:
1. 发布征地公告。
(1)这个公告是由市政府、县政府发布的。
(2)公告的范围是被征用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庄。
(3)公告的内容包括了批准征地的机构、批准的文件编号、征地的目的、范围、面积,还有征地的补偿标准、农民的安置方式、办理征地补偿的时间等等。
(4)公告发布以后,如果有人在公告发布之前就已经种植了农作物或者建造了建筑物,这些都不会被纳入到补偿范围里去。
2.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的地方是市政府、县政府指定的规划管理部门。
(2)需要登记的对象是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3)登记的时间是市政府、县政府规定的期限。
(4)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土地所有权证、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等。
(5)如果没有按时进行登记,那么这些东西都会被纳入到补偿范围中。
3.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制定这个方案的是市政府、县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
(2)制定方案的依据是土地登记的信息、实地测量的数据、核实过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的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等。
(4)方案公布的时候,市政府、县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会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庄公布这个方案,同时也会听取当地农民的意见。
(5)最后,市政府、县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会把这个方案报给市政府、县政府批准。
4. 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这个方案的都是市政府、县政府(同时也要报给省级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5. 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具体执行这个方案的是市级以上的政府规划管理部门。
(2)费用的支付也是有规定的,必须在方案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费用,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6. 土地的交付。
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交出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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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流程及法律依据,征地拆迁怎么审批流程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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