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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

摘要: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一、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军队自有用地;获得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单位自有用地;宗教场所、公园以及历史文
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

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分录

一、哪些是无偿取得冂立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军队自有用地;获得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单位自有用地;宗教场所、公园以及历史文化遗迹自有用地。

但上述机构中的生产经营用地以及除自有用地外的其他类型集体土地并不在免税之列。

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也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了促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以及鼓励土地整治与改造,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同样享受免税待遇。

对于经过批准进行开山填海整治或改造废弃土地的情况,自使用之日起,可享有5至10年的免税期,具体免税期限由各地方自行决定。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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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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