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父母死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需分情况来看。
(一)农村土地
1. 耕地
- 如果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由家庭户内成员使用。因为农村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家庭承包的耕地在承包期内不发生继承问题,但是家庭内部成员可以继续经营使用。
2. 宅基地
-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子女等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同时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房屋灭失,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城市土地
- 如果父母生前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且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但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继承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续期等相关手续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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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父母死亡土地是否可以确权给儿子,父母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内容审核:王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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