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怎么起诉拆迁方纠纷再审,楼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起诉再审可以吗,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再审,拆迁合同纠纷上诉再审要多久提出?,拆迁补偿纠纷怎么举证起诉再审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如果法院未对拆迁补偿争议进行立案,或者驳回了起诉,但这一决定存在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如果在结案后,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有的判决或裁定,那么可以申请再审。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上存在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证据系伪造的情况,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若原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法规上出现了错误,这也是申请再审的合法理由。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如果原审判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且这种违反可能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当原判决或裁定遗漏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再审。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当事人可以基于此申请再审。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枉法裁判等行为,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申请。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上述情形之一或多个情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拆迁合同纠纷上诉再审要多久提出?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怎么起诉拆迁方纠纷再审

1、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一: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二: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裁决的内容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赔偿数额?

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四、楼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起诉再审可以吗

(一)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但原审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予改判。

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诉讼费用的,法院应当支持;

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四)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议,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五)因案外人申请法院裁定再审的,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

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一、怎么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五、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再审

(一)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但原审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予改判。

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诉讼费用的,法院应当支持;

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四)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事由不成立议,且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并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五)因案外人申请法院裁定再审的,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

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一、怎么启动拆迁纠纷的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六、拆迁补偿纠纷怎么举证起诉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的

2、拆迁补偿协议的诉讼时效

3、拆迁补偿协议诉讼

4、拆迁补偿协议纠纷

5、拆迁协议诉讼

6、拆迁补偿协议起诉的民事案由

7、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8、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9、对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

10、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多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起诉动迁再审,拆迁补偿争议结案后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搬迁协议书范本,拆迁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再审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