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 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 承担违约责任 。 2、未约定租期属于 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 随时解除合同 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 不定期租赁合同 :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后,没有 签房屋租赁合同 时,不仅会产生随时搬走的问题,出租人还可能会随时收回房子,所以,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发现出租人 违反租赁合同 约定的,那么即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怎么处理法律主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 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
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 承担违约责任 。
2、未约定租期属于 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 随时解除合同 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 不定期租赁合同 :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后,没有 签房屋租赁合同 时,不仅会产生随时搬走的问题,出租人还可能会随时收回房子,所以,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发现出租人 违反租赁合同 约定的,那么即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锁门吗法律分析:
租户到期不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
如果租户决定续租的,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继续交纳租金;
如果租户不续租的,则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四、合同到期租户不搬走怎么办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如果继续续租的,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不续租并且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出租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承租人腾空房屋,支付占用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如何维权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如果继续续租的,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不续租并且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出租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承租人腾空房屋,支付占用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六、租户合同到期不肯搬走可以换锁吗法律主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 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不可以随时搬走。
其次,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理: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一般人认为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所以,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
此时,如果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 承担违约责任 。
2、未约定租期属于 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有 随时解除合同 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即会被认定为 不定期租赁合同 :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后,没有 签房屋租赁合同 时,不仅会产生随时搬走的问题,出租人还可能会随时收回房子,所以,如果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发现出租人 违反租赁合同 约定的,那么即可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1、承租人合同到期遇拆迁有补偿吗合法吗
2、承租人合同到期东西不搬走怎么办
3、承租人合同到期遇拆迁有补偿吗怎么办
4、承租人到期不搬走怎么办
5、承租人在拆迁中如何补偿
6、承租人拆迁补偿的法律
7、承租人未到期搬走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8、承租户合同期内违约
9、新的承租人能否对合同到期的承租人提出妨碍之诉
10、承租人合同到期,次承租人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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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租房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或者拒不归还钥匙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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