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彩凤律师,12年一线律师,专注民商事案例分析研究与事务分析。
{"ctype":2,"value":"d000baa1cd11728bd7619dbfdafcc3cec2fd2cda","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d000baa1cd11728bd7619dbfdafcc3cec2fd2cd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A建设公司诉B水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本诉)原告:A建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彩凤,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水泥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内未付工程款xxx元(不含税xxx元*(1+税率10%)=xxx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款已批复金额xxx元(不含税xxx元*(1+税率10%)=xxx元);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款已申报未批复金额xxx元(不含税xxx元*(1+税率10%)=xxx元);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违法减扣工程款的逾期付款利息xxx元(以含税金额xxx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的1.5倍,支付自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5、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第九期工程款的逾期付款利息xxx元(以含税金额xxx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的1.5倍,支付自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0月2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6、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逾期付款利息xxx元(以含税金额xxx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的1.5倍,支付自20xx年10月26日至实际清偿全部工程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xx年2月1日);7、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原告为被告垫付的合同外款项xxx元;8、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被告原因窝工造成的材料价格上涨损失xxx元;9、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被告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xxx元;10、判令原告在工程款xxx元范围内对被告名下破碎及输送系统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1、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暂合计:人民币xxx元。
事实与理由:20xx年4月,原告就被告发布的本案“破碎及输送系统-土建工程(一)”进行投标报价,后经双方多次磋商,最终于20xx年8月3日签订正式的《土木工程发包合同》。该合同约定,工程承包总价为xxx元(未税),完工期限自开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监工小叶,工程地点为被告指定场地,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分期估验付款,即依每月进度请领工程进度款90%,保留承包总价10%转作工程保固金,于保固期满退还,保固期为本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正式运转后12个月。另,该合同还约定,工程主要内容为破碎及输送系统工程土建工程施工,不含石灰石长胶带输送部分支架(1-1~4-2、7-13及8-3)、破碎平台地坑、部分金属结构工程制作及鱼塘回填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项目。再者,合同工程价款原则上不予调整,但遇以下特殊情况者可予调整:A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标外项目,另行协商结算;B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价的增减,相关工程量依实际完成量为准,合同单价不变,合同总价相应调整。对于因天灾、地变或其它正当理由导致不能如期完工时,原告应于完工期限前以书面通知被告,述明原因及请求延期日数。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10月23日期间,因被告未能解决其与上一施工单位C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与当地村民的土地权属争议、征地补偿、青苗补偿等纠纷,导致本案项目工程一直无法正式入场施工。20xx年10月16日,原告指派第一批杨某等8人,入场对上一施工单位遗留的外露钢筋、模板以及前期外购储存的钢材等进行检查修复工作,至正式入场施工前,已实际产生挖掘机、填土等维修修复费用xxx元(不含税);除锈、拆除等费用xxx元(不含税);代送检钢材费用xxx元。20xx年10月23日,原告接被告通知正式入场,对本案项目工程的分项工程“破碎平台工程”进行施工,拟定施工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3月16日。20xx年11月12日,原告指派第二批尹某等22人,入场对破碎平台分项工程实行施工。20xx年12月11日,原告接被告通知对本案项目工程的分项工程“输送廊道工程”开始计算工期,预定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xx日,原告分别指派第三批罗某等10人、第四批李某等9人入场对破碎平台分项工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原告除依本案合同约定进行合同内工程施工外,还依被告指示对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量进行施工,具体包括:1、在“破碎车间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破碎车间2轴D-F段剪力墙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进行施工,增加合同外工程款xxx元(不含税,已经被告批复),并相应延长工期45天。2、在“输送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原地面实测高程计算出横断面工程数量为xxxm³,对照原设计及施工合同数量xxxm³,使得该分项工程工程数量变更增加xxxm³,按合同单价xx元\u002Fm³计算,增加合同外工程款xxx元(不含税)。3、在“破碎车间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备保全处要求增加地面xxcm厚度,总面积xx m²;厂内电缆沟砌筑面积xxm²;防火抢修开挖防火带,2台挖掘机运费及抢修5个台班等费用,累计增加工程费用xxx元(不含税)。4、应被告要求,对廊道鱼塘2段进行石渣换填变更增加处理,换填变更增加工程款xxx元;对第一鱼塘段换填泥结碎石段排水管,增加工程款xx元;对矿山办公室侧围墙补砌实心砖,增加工程款xxx元,共计变更增加工程款xxx元(不含税)。5、在廊道支架6-5及6-6、5-20处两鱼塘廊道支架基础及临时道路外进行回填泥结碎石,变更增加回填泥结石工程款xxx元(不含税,已经被告批复)。6、变更增加山体石方开挖工程xxx元(不含税,已经被告批复)。7、破碎及输送系统工程零星增加工程xxx元(不含税,已经被告批复)。再结合本案合同工程承包总价xxx元(不含税),及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9月26日期间,被告总计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不含税金额为xxx元,含税金额为xxx元,可知:1、被告仍应当向原告支付的合同内工程款不含税金额为xxx元,含税金额为xxx元。2、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的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款已批复金额不含税为xxx元,含税为xxx元。其中包括上述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第1点的xxx元(不含税)、第5点的xxx元(不含税)、第6点的xxx元(不含税)、第7点的xxx元(不含税)。3、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的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款已申报未批复金额不含税为xxx元,含税为xxx元。其中包括正式入场施工前的挖掘机、填土等维修修复费用xxx元(不含税)、除锈、拆除等费用xxx元,以及上述合同外变更增加工程第2点的xxx元(不含税)、第3点的xxx元(不含税)、第4点的xxx元(不含税)。20xx年8月1日,被告便已审核确认第八期工程进度款为xxx元(不含税),依合同90%应支付xxx元(不含税),但却迟迟不支付该工程款项,并强行在工程尚未完工之前,以逾期6天为由按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减扣违约金xxx元,且,直至20xx年9月26日,被告才向原告支付减扣后的第八期工程进度款。原告认为,被告在合同工程尚未完工之时,即以工程逾期为由拒付工程款项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应认定其减扣行为无效,被告应当于20xx年9月26日即向原告支付该违法减扣的工程款xxx元,并自20xx年9月26日起计算该部分工程款的逾期付款利息,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0xx年10月xx日,原告向被告申请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被告于20xx年10月25日出具发文号码为x-设-xx-x的第九期工程进度款的申请回复事宜,确定第九期工程进度款为xxx元(不含税),依合同90%应支付xxx元(不含税),则依合同约定,被告最迟应在20xx年11月24日前付清该部分工程款。另外,该x设-xx-x号文还确定:本案工程的“破碎车间分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段为20xx年10月23日-20xx年5月12日,完工日期为20xx年5月12日;“输送廊道分项工程”的施工时间段为20xx年12月11日-20xx年1月29日及20xx年4月4日-20xx年10月25日,即该分项工程的完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5日,也本案全部工程的完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5日。那么,本案工程的保固期应自20xx年10月26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10月25日止,即,被告应于20xx年10月26日即向原告付清全部工程款。因被告拒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利益损失,因此,原告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的1.5倍向被告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另,原告为保障案涉工程的如期进行,施工期间还为被告垫付了各项费用支出,合计xxx元,其中,入场前垫付钢材检测费用xxx元、施工期间垫付甲供钢材费用xxx元、垫付廊道爆破段附近的高压线防震检查和监理监督费用xxx元。再者,本案合同自20xx年8月3日就已经签订,但因被告与上一施工单位及当地村民的纠纷不断,致使本案工程直至20xx年10月23日才开始入场施工,且还只是针对“破碎平台分项工程”进行施工,而另一分项工程“输送廊道工程”直至20xx年12月11日才入场施工。施工期间还分别经历了因设计变更导致“破碎平台分项工程”工期延误x天、因合同外爆破作业延长工期x天、因与当地村民土地纠纷致使“输送廊道分项工程”在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4月4日期间停工,导致工期延误x天,以及其他零散时间因当地村民闹事阻工、停电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xx天、因天气下雨导致工期延误x天、因春节假期导致工期延误x天、因国庆期间创环保城市导致工期延误7天。原告因此长时间无法入场施工,而市场上所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却直线般快速暴涨,已远远超出了当时双方签订合同时的价格,至20xx年经原告统计各原材料累计上涨差额总计为xxx元。该原材料价格上涨损失是因为被告原因窝工导致的,因此被告应当承担该部分损失赔偿责任。除天气下雨、春节假期、国庆创环保城市外,因被告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长达xx天,其中因零散时间导致的工期延误为xx天,为此,被告还应当赔偿原告54位工人的xx天停窝工损失xxx元,其余xx天的停窝工损失按施工现场2位看护工人计算为xxx元,则,合计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停窝工损失为xxx元。(按广东省20xx年土木工程建筑业平均工资xx元\u002F人\u002F天计算工资标准)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5条“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规定,原告有权请求在本案全部未付工程价款xxx元范围内对被告名下破碎及输送系统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提起本案诉讼,望贵院依法公正审理,尽早做出判决,判如所请。此致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具状人:A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小王代理人:刘彩凤律师20xx年 月 日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如何写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解决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方法:
1. 协商解决
当出现纠纷时,首先应该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尝试找到共同点,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快速、廉价、双方都可以从中受益。
2. 仲裁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
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比诉讼快速和经济。
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会听取双方的证据和观点,然后作出决定。
3. 诉讼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
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
虽然诉讼通常比较耗时和昂贵,但是它可以提供更强的强制力和更广泛的救济。
总之,处理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需要谨慎和耐心。
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坚持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设施工纠纷起诉状应写明:
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
建设施工纠纷事实及理由;
纠纷所涉及到的数额及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的承担;
结尾起诉人签字并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起诉状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五、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起诉状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六、工程款起诉书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以下是一些解决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方法:
1. 协商解决
当出现纠纷时,首先应该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尝试找到共同点,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快速、廉价、双方都可以从中受益。
2. 仲裁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
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比诉讼快速和经济。
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会听取双方的证据和观点,然后作出决定。
3. 诉讼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
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
虽然诉讼通常比较耗时和昂贵,但是它可以提供更强的强制力和更广泛的救济。
总之,处理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需要谨慎和耐心。
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坚持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1、拆迁安置协议诉讼
2、拆迁安置补偿诉讼
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诉讼时效
4、拆迁安置协议诉讼时效判决
5、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6、拆迁安置诉讼
7、拆迁补偿协议诉讼
8、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求书
9、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讼时效
10、拆迁安置补偿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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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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