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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什么情形下视为同住人,动迁中什么叫同住人

摘要:房屋拆迁什么情形下视为同住人,动迁中什么叫同住人,
房屋拆迁什么情形下视为同住人,动迁中什么叫同住人

房屋拆迁什么情形下视为同住人,动迁中什么叫同住人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人拆迁房屋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很多,如支付货币,进行产权置换等,那么房屋拆迁什么情形下视为同住人?下面由华律网淄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房屋拆迁哪些情形下视为同住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当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时,究竟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呢?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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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同住人怎样安置,拆迁同住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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