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怎么谈最好
拆迁补偿的协商是项复杂的任务,牵涉各方利益。为确保顺利达成理想协议,特分享几个重要建议如下:
深入研究政策:首当其冲的是熟知本地拆迁补偿政策及细则,包括补偿方式、计算原则、相关福利等。
理清自身权益:摸清自家房产地权状况,了解面积、地理位置、使用性质等,并思考这些因素对补偿金额的影响。
保持沟通畅通:与拆迁方坦诚交流,确保双方信息对称,需求明确。
合理提出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合理提出补偿要求,兼顾拆迁方的立场和承受力。
适时寻求援助:如有需要,可寻求律师或专业人士协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协商是项复杂的任务,牵涉各方利益。为确保顺利达成理想协议,特分享几个重要建议如下:
深入研究政策:首当其冲的是熟知本地拆迁补偿政策及细则,包括补偿方式、计算原则、相关福利等。
理清自身权益:摸清自家房产地权状况,了解面积、地理位置、使用性质等,并思考这些因素对补偿金额的影响。
保持沟通畅通:与拆迁方坦诚交流,确保双方信息对称,需求明确。
合理提出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合理提出补偿要求,兼顾拆迁方的立场和承受力。
适时寻求援助:如有需要,可寻求律师或专业人士协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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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如何补偿,拆迁补偿怎么给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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