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可能存在以下一些漏洞:
1. 户籍认定方面,可能存在部分未及时办理户籍迁移的家庭成员被遗漏,尤其是因各种原因长期在当地居住但户籍未迁的情况。
2. 实际居住情况的考量不足,有些长期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对房屋有依赖关系的人员,可能因户籍等原因未被认定为安置人口。
3. 对于婚姻关系导致的人口变动认定不够细致,如离婚后一方仍居住在原房屋内但未被纳入安置范围,或者再婚家庭中与新配偶及子女的关系认定存在模糊地带。
4. 对于特殊群体的关注不够,如老人、未成年人等,可能因自身能力等原因在认定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这些漏洞可能导致部分应得安置权益的人员未能得到合理保障,在拆迁安置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认定条件,以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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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人口分配,拆迁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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