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征地批文的拆迁合法吗
依据法律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而实施的征收拆迁房屋行动属于违法之举,作为被征收方,您有权利拒绝此类无理要求。
即便当事人所涉及的土地已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征收范围,但如若市政府及国土局出现先行占用土地、再行办理征地手续、或是在支付补偿费用之后才得以获取征收土地方案等情况,均将违背正规程序的规定。
若发现有任何非法拆迁现象,首先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倘若政府信息公开显示并未存在征地批准文件,则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其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或者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展开调查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依据法律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而实施的征收拆迁房屋行动属于违法之举,作为被征收方,您有权利拒绝此类无理要求。
即便当事人所涉及的土地已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征收范围,但如若市政府及国土局出现先行占用土地、再行办理征地手续、或是在支付补偿费用之后才得以获取征收土地方案等情况,均将违背正规程序的规定。
若发现有任何非法拆迁现象,首先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倘若政府信息公开显示并未存在征地批准文件,则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其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或者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展开调查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
●没有征地批文是否违法
●没有征地批文遭强拆
●没有征地批文可以征地吗
●政府征地没有征地批文怎么办
●没有征地批复实施征地
●征地没有批文到哪里举报
●没有征地公告,征地算违法吗?
●征地没有批文如何举报
●没有征地批复实施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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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没有征地批文遭强拆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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