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名字通常由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文件来约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安置房的产权归特定人员所有,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来写名字。
若未明确约定,通常以被拆迁房屋的原产权人为安置房的权利人较为常见,但也可能根据家庭内部协商等情况进行调整。比如,若家庭内部协商确定安置房由某个家庭成员所有,且该成员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那么可以将其名字写在安置房上。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法律纠纷或其他复杂因素,可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和名字登记等事宜。总之,具体写谁的名字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以及家庭内部协商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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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产权证,房屋拆迁后安置房写谁的名字比较好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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