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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律师咨询热线棚户区,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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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律师咨询热线棚户区,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全解析

拆迁补偿律师咨询热线棚户区,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全解析

一、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全解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宅基地上的厂房拆迁问题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为了帮助农户和企业主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拆迁补偿问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律师,凭借其二十年的征地拆迁法律实务经验,为我们深度解析了宅基地建厂拆迁的补偿规则与维权路径。

‌一、合法性判定:补偿的前提与基础‌

在拆迁补偿中,合法性判定是获取合理补偿的前提。这主要包括对审批文件的审查和违建与合法建筑的区分。审批文件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手续与安全生产许可等,都是判断建筑合法性的关键依据。同时,对于不同历史时期建造的房屋,也有不同的认定标准。例如,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屋一般视为合法,而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厂房则需结合地方政策进行认定。

‌二、补偿构成:三维体系全面解析‌

拆迁补偿的构成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体系,主要包括财产权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和政策性补偿三个方面。财产权补偿涉及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使用权补偿和设备搬迁费;经营损失补偿则包括停产停业损失、员工安置费和订单违约损失;政策性补偿则包括速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和特殊行业补贴等。这些补偿项目的合理确定和计算,对于保障农户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三、五步维权策略:专业指导助力维权‌

面对拆迁补偿纠纷,翰汇律所为农户和企业主提供了五步维权策略。从证据固定到程序启动,再到协商谈判、法律救济和长效合规建设,每一步都紧密相连,为维权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支持。特别是在证据固定方面,拍摄厂房现状视频、收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等关键证据,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四、翰汇律所专项服务:专业团队打造全方位保障‌

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翰汇律所在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他们拥有复合专业团队,包括土地法专家、注册评估师和环保工程师等,能够为农户和企业主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同时,他们还开发了宅基地价值评估模型,为补偿测算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翰汇律所还提供全流程服务包和创新解决方案,为农户和企业主量身定制最合适的维权方案。

‌五、典型案例彰显实力:专业操作助力获赔‌

翰汇律所在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领域的实力得到了众多农户和企业主的认可和赞誉。以河北某板材厂为例,该厂因未批先建被强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翰汇律所团队通过调取卫星影像证明厂房建造时间、申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实际损失和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等一系列专业操作,最终帮助板材厂获得了房屋补偿和停产损失共计386万元的赔偿。这一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翰汇律所在拆迁补偿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经验。

‌六、农户\u002F企业主须知:关键信息助力维权‌

最后,翰汇律所还提醒农户和企业主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关键信息。例如复议期和诉讼期的时效红线、保留建厂时村委会会议记录和土地承包合同等关键证据以及利用政策窗口期补办手续等。这些信息对于农户和企业主在维权过程中把握时机、提供证据和争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在宅基地建厂拆迁补偿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他们致力于帮助农户和企业主解决补偿争议,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果您面临拆迁补偿问题,不妨联系翰汇律所获取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二、北京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的律师

案情介绍:

张某某在辽宁省盘锦市某某区拥有两处合法的房屋,总面积将近1000平米,证件齐全,房产证上是住房,但实际用于经营公司,有营业执照,属于住改非房屋。

该地块于2013年就开始动迁了,但至今一直未看到征收公告、征地批文等相关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贴出向被征收人公示的文件。

后征收主体私自找了评估公司,但房屋评估价格非常底,还不到正常住改非房屋补偿价格的五分之一,经营用的设备设施补偿也非常底。

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都没有。

征收主体并不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征收,而是打着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征收的旗号,实际上是为了建设商品房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目前大部分被征收人都已被威逼利诱、胁迫、忽悠签字了。

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拆迁办几十次找张某某协商谈判补偿问题,但每次都是威逼利诱、胁迫、扯皮,让尽快签字,并没有合理合法的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

2022年X月X日,征收主体作出了征补决定,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和之前一样低,没有任何提升。

该征补决定有征收主体的盖章,也告知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和途径,“在收到该征补决定之日起,被征收人可以在60日内和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在该征补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既不同意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也不依法向法院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那么征收主体在该征补决定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张某某的房屋因征收拆迁已将近10年未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房屋也因征收导致漏水漏电,小猫、小狗也被电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并有证据证明的。

该房屋及企业是张某某亲自一砖一瓦建成的,企业也是由张某某实际操作经营,张某某认为,很多老百姓不懂法,被威逼利诱签字,吃了很大的亏,所以想引以为戒,谈几十次也不管用,所以不谈了,直接打官司,委托律师尽快介入法律程序,通过起诉打击对方的违法点,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获得最优的安置补偿标准。

张某某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了解到北京资深拆迁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是一位非常认真负责任的优秀律师,代理超过1000件以上的征收拆迁案件,为当事人争取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和良好的口碑。

所以张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发给了李顺华律师团队相关评估标准、房屋相关情况等与征收有关的资料,李主任通过提前看资料,了解案情,再和张某某一对一线上咨询,再具体了解情况。

张某某也详细介绍了案件有关的情况,希望李主任全面了解案情后,作出分析、判断、案件的可操作性、从哪些方面入手进入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补偿?以及律师代理征收拆迁官司如何争取补偿等打官司的原理?以下是李主任初步线上咨询后给出的几点建议、意见、及解决方案,以供张某某参考!

北京一讼专业征拆主任律师实例咨询分析、建议及解决方案:

一、李主任通过线上和张某某一对一沟通咨询,更详细全面的了解案情后认为,张某某刚才分析提供给李主任的几个方面都还是非常到位的,一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比如说张某某提到不能因为征收导致生产生活水平下降,这是一个大的原则,这个张某某也和征收方提到了。

二是补偿标准按照周边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能够低于周边类似的房屋市场价值,这个刚才也提到了。

三是应该公平补偿,所谓公平补偿是指同一征收范围之内,相类似的情况大家应该同等对待。

主要从以上三个维度来衡量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二、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评估报告的问题,评估报告作为一个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确定补偿标准的一个法律文件,但是现在这个评估报告完全有可能是被操控了,就像张某某担心的一样,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就算找多少个也不会有一个本质上的改变,有这个担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想重新委托评估的话,李主任建议还是不要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如果能找外地的评估公司,还是找外地的评估公司。

但现在还不清楚征收方是否同意被征收人张某某找外地的评估公司,当然,关于这个问题,张某某也和征收主体沟通过,张某某认为,找外地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国家认可的评估公司,比如从北京找,包括征收拆迁律师从北京找,也不是未尝不可。

三、目前维权的基础条件不错,一是房子还未被强拆,我们主动起诉,就占主动。

二是,张某某前面提起了复议,事实上把征收主体下的相关文件生效的进程中止掉了,这个是很有利的,所以说现在走法律程序,后边还有很大的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也就是说,后面除了诉补偿决定的诉讼程序,李主任考虑还要增加筹码,也就是说起诉征收决定,因为征收决定是根本的,也是剥夺我们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很多老百姓对征收决定不重视,但事实上征收决定来讲,征收方要做的工作、遵守的法律程序、如刚才张某某所说的怎么征求意见等,其实不止这么多,实际上还有各项的规划、计划,它要符合的条件很多,包括补偿安置资金,要足额存储,专款专用等这些,涉及的内容相当多的,总而言之,诉征收决定这个事,还得采取法律措施的。

三是通过信息公开了解下周边其他户的补偿情况,这个也可以作为我们维权的一个筹码,也是提高补偿的其中一个依据,所以信息公开也要重视起来,申请做一下。

四、李主任认为,总的来讲,咱们这个案件维权的基础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将来法律程序要走好的话,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和对方谈了几十次还是原标准,应该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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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拆迁补偿安置律师: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例分享

法律分析:

北京拆迁安置律师杨在明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等行政法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四、企业拆迁律师 -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Y女士为湖北省某市某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

因某医院项目,Y女士的上述房屋被拆迁,系该项目的被拆迁户。

2020年12月,Y女士通过快递方式向某管理委员会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因某医院项目,某村民委员会与上述项目全部被拆迁户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某管理委员会于之后作出《信息公开决定书》,仅向Y女士公开了《某项目拆迁户补偿汇总表》,并未公开Y女士要求的全部被拆迁户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代理律师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认为某管理委员会会作出的《信息公开决定书》适用法律明显是错误的,未依法保障Y女士的知情权、未依法履行其信息公开职责。

遂指导Y女士以某管理委员会被告向该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某管理委员会会作出的《信息公开决定书》,并公开Y女士申请公开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信息。

【办案经过】

该市某区法院受理该案之后,向某管理委员会送达了Y女士的起诉状。

其后,某管理委员会答辩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有全部被拆迁户的隐私信息,因此决定不予公开。

该市某区法院采纳了某管理委员会的答辩意见,认为某管理委员会作出《信息公开决定书》履行了信息公开职责,且程序合法,驳回了Y女士的诉讼请求。

对于该市某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代理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分析,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明显是错误的,也与最高法的相关案例相违背。

遂起草行政上诉状,逐条反驳了该市某区法院的裁判观点,指导Y女士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8月份,该市中级法院就该案组织调查询问,代理律师韩海祥律师进一步详细阐述了上诉理由。

2022年9月份,Y女士收到该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该判决明确认为“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是否应当公布,但参照上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信息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遂判决撤销该市某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责令某管理委员会对Y女士申请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信息于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Y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律师说法】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应当予以公开并未予以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实践中行政机关经常以涉及被拆迁户“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信息。

本案,某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生效判决书论理内容及结果对于当地类似征地拆迁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温馨提示】

案件具有特殊性,请勿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请及时来电咨询。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五、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集体土地拆迁协议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案情简介】

Y女士为湖北省某市某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

因某医院项目,Y女士的上述房屋被拆迁,系该项目的被拆迁户。

2020年12月,Y女士通过快递方式向某管理委员会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其公开“因某医院项目,某村民委员会与上述项目全部被拆迁户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某管理委员会于之后作出《信息公开决定书》,仅向Y女士公开了《某项目拆迁户补偿汇总表》,并未公开Y女士要求的全部被拆迁户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代理律师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认为某管理委员会会作出的《信息公开决定书》适用法律明显是错误的,未依法保障Y女士的知情权、未依法履行其信息公开职责。

遂指导Y女士以某管理委员会被告向该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某管理委员会会作出的《信息公开决定书》,并公开Y女士申请公开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信息。

【办案经过】

该市某区法院受理该案之后,向某管理委员会送达了Y女士的起诉状。

其后,某管理委员会答辩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有全部被拆迁户的隐私信息,因此决定不予公开。

该市某区法院采纳了某管理委员会的答辩意见,认为某管理委员会作出《信息公开决定书》履行了信息公开职责,且程序合法,驳回了Y女士的诉讼请求。

对于该市某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代理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分析,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明显是错误的,也与最高法的相关案例相违背。

遂起草行政上诉状,逐条反驳了该市某区法院的裁判观点,指导Y女士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8月份,该市中级法院就该案组织调查询问,代理律师韩海祥律师进一步详细阐述了上诉理由。

2022年9月份,Y女士收到该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该判决明确认为“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是否应当公布,但参照上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的补偿协议信息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遂判决撤销该市某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责令某管理委员会对Y女士申请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信息于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Y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律师说法】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应当予以公开并未予以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实践中行政机关经常以涉及被拆迁户“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公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信息。

本案,某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生效判决书论理内容及结果对于当地类似征地拆迁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温馨提示】

案件具有特殊性,请勿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请及时来电咨询。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六、土地纠纷律师拆迁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张某某在辽宁省盘锦市某某区拥有两处合法的房屋,总面积将近1000平米,证件齐全,房产证上是住房,但实际用于经营公司,有营业执照,属于住改非房屋。

该地块于2013年就开始动迁了,但至今一直未看到征收公告、征地批文等相关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贴出向被征收人公示的文件。

后征收主体私自找了评估公司,但房屋评估价格非常底,还不到正常住改非房屋补偿价格的五分之一,经营用的设备设施补偿也非常底。

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都没有。

征收主体并不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征收,而是打着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征收的旗号,实际上是为了建设商品房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目前大部分被征收人都已被威逼利诱、胁迫、忽悠签字了。

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拆迁办几十次找张某某协商谈判补偿问题,但每次都是威逼利诱、胁迫、扯皮,让尽快签字,并没有合理合法的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

2022年X月X日,征收主体作出了征补决定,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和之前一样低,没有任何提升。

该征补决定有征收主体的盖章,也告知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和途径,“在收到该征补决定之日起,被征收人可以在60日内和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在该征补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既不同意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也不依法向法院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那么征收主体在该征补决定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张某某的房屋因征收拆迁已将近10年未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房屋也因征收导致漏水漏电,小猫、小狗也被电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并有证据证明的。

该房屋及企业是张某某亲自一砖一瓦建成的,企业也是由张某某实际操作经营,张某某认为,很多老百姓不懂法,被威逼利诱签字,吃了很大的亏,所以想引以为戒,谈几十次也不管用,所以不谈了,直接打官司,委托律师尽快介入法律程序,通过起诉打击对方的违法点,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获得最优的安置补偿标准。

张某某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了解到北京资深拆迁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是一位非常认真负责任的优秀律师,代理超过1000件以上的征收拆迁案件,为当事人争取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和良好的口碑。

所以张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发给了李顺华律师团队相关评估标准、房屋相关情况等与征收有关的资料,李主任通过提前看资料,了解案情,再和张某某一对一线上咨询,再具体了解情况。

张某某也详细介绍了案件有关的情况,希望李主任全面了解案情后,作出分析、判断、案件的可操作性、从哪些方面入手进入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补偿?以及律师代理征收拆迁官司如何争取补偿等打官司的原理?以下是李主任初步线上咨询后给出的几点建议、意见、及解决方案,以供张某某参考!

北京一讼专业征拆主任律师实例咨询分析、建议及解决方案:

一、李主任通过线上和张某某一对一沟通咨询,更详细全面的了解案情后认为,张某某刚才分析提供给李主任的几个方面都还是非常到位的,一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比如说张某某提到不能因为征收导致生产生活水平下降,这是一个大的原则,这个张某某也和征收方提到了。

二是补偿标准按照周边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能够低于周边类似的房屋市场价值,这个刚才也提到了。

三是应该公平补偿,所谓公平补偿是指同一征收范围之内,相类似的情况大家应该同等对待。

主要从以上三个维度来衡量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二、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评估报告的问题,评估报告作为一个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确定补偿标准的一个法律文件,但是现在这个评估报告完全有可能是被操控了,就像张某某担心的一样,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就算找多少个也不会有一个本质上的改变,有这个担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想重新委托评估的话,李主任建议还是不要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如果能找外地的评估公司,还是找外地的评估公司。

但现在还不清楚征收方是否同意被征收人张某某找外地的评估公司,当然,关于这个问题,张某某也和征收主体沟通过,张某某认为,找外地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国家认可的评估公司,比如从北京找,包括征收拆迁律师从北京找,也不是未尝不可。

三、目前维权的基础条件不错,一是房子还未被强拆,我们主动起诉,就占主动。

二是,张某某前面提起了复议,事实上把征收主体下的相关文件生效的进程中止掉了,这个是很有利的,所以说现在走法律程序,后边还有很大的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也就是说,后面除了诉补偿决定的诉讼程序,李主任考虑还要增加筹码,也就是说起诉征收决定,因为征收决定是根本的,也是剥夺我们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很多老百姓对征收决定不重视,但事实上征收决定来讲,征收方要做的工作、遵守的法律程序、如刚才张某某所说的怎么征求意见等,其实不止这么多,实际上还有各项的规划、计划,它要符合的条件很多,包括补偿安置资金,要足额存储,专款专用等这些,涉及的内容相当多的,总而言之,诉征收决定这个事,还得采取法律措施的。

三是通过信息公开了解下周边其他户的补偿情况,这个也可以作为我们维权的一个筹码,也是提高补偿的其中一个依据,所以信息公开也要重视起来,申请做一下。

四、李主任认为,总的来讲,咱们这个案件维权的基础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将来法律程序要走好的话,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和对方谈了几十次还是原标准,应该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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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12348免费律师咨询热线,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集体土地拆迁协议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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