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赔偿主体通常是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若因违法强制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被拆迁人有权依法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政府请求赔偿。
具体而言,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给予合理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损失、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以及因强制拆迁导致的其他直接损失。
同时,若强制拆迁行为是由具体的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在请求人民政府赔偿的同时,要求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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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拆迁属于什么行为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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