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涉及到被安置人的居住权益。
若通过拆迁安置获得了房屋等居住场所,被安置人通常享有居住权。这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
比如,按照拆迁政策,被安置人被分配到特定房屋居住,其居住权应受到保护。
2. 居住权的存在形式多样。
可能体现在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明确为被安置人,使其直接享有房屋居住的权利。
也可能是被安置人基于拆迁安置关系,在一定期限内对安置房屋或指定居住场所拥有居住使用的资格。
3. 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不合法或侵害被安置人居住权的情况,被安置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例如,若安置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却要求被安置人入住,被安置人有权要求解决居住问题或获得相应补偿。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居住权,并责令相关方履行安置义务,保障其合法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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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可以登记在谁名下,拆迁被安置人定否享有居住使用权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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