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写谁的名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较为常见。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权益。
2.若拆迁安置房是由一方单独获得的补偿或安置权益,为了明确产权,通常只写该方的名字。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对另一方的权益进行约定和保障。
3.对于多人共同拥有的拆迁安置房,比如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拆迁安置的情况,应根据各方的实际贡献和约定,明确写在相关人员的名下。同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对产权归属、份额等进行详细约定,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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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怎么过户给别人,拆迁安置房写谁名字好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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