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人不一定必然拥有居住权。
一方面,若拆迁安置协议明确约定安置人享有居住权,或者通过合法有效的合同等形式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安置人依法享有居住权。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上述明确约定或合法设立行为,安置人并不当然拥有居住权。比如,虽然进行了拆迁安置,但房屋产权归属等存在争议,或者相关权益未按规定落实,居住权就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居住权的设立需遵循法定程序,如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拆迁安置人才可能切实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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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可以登记在谁名下,拆迁安置人一定有居住权吗怎么办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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