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

摘要: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一、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高速公路上的房子征用补偿,这里有几个标准供您参考:首先是房子征收补偿费。这个,它会按照您家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
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

一、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高速公路上的房子征用补偿,这里有几个标准供您参考:首先是房子征收补偿费。

这个,它会按照您家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每平米多少钱这样的方式计算;其次,就是房子征收周转补偿费了。

这笔费用主要是针对那些暂时还没有找到新住处的家庭,他们可以按照自己家里的人口数,每个月都能领到相应的补贴;最后,还有一个叫做房子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东西。

这个费用具体怎么算,就得看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了。

当然,负责拆建的单位也得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能随便乱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关于高速公路上的房子征用补偿,这里有几个标准供您参考:首先是房子征收补偿费。

这个,它会按照您家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每平米多少钱这样的方式计算;其次,就是房子征收周转补偿费了。

这笔费用主要是针对那些暂时还没有找到新住处的家庭,他们可以按照自己家里的人口数,每个月都能领到相应的补贴;最后,还有一个叫做房子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东西。

这个费用具体怎么算,就得看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了。

当然,负责拆建的单位也得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能随便乱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赔偿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拆迁房子补偿标准2020

2021修高速路房屋拆迁补偿

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范围

2021年高速公路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速公路对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高速公路拆迁范围多少米房屋赔偿 百度网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1年高速公路拆迁房屋补偿标准,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