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违建问题,政府有权力实施强制性拆除。
首先,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具有同等权利的其他相关单位将向业主发出限期拆除的命令;若业主对此命令置之不理,那么他们有权要求相关机构进行强制性的拆除。
如果业主在没有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报建手续的前提下,擅自进行房屋建设,这种行为就被视为违章建筑。
当相关部门多次向业主发出拆除通知后,业主仍未能自行拆除,此时,当地的行政执法部门便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筑物强拆权可以行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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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建筑的违法强拆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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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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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法建筑强拆由谁执行,违法建筑强拆由谁执行内容审核:王利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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