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令的签字盖章主体依据不同情况而定。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后,具体执行时相关法律文书可能由法院工作人员签字盖章。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时法院相关裁定等文书是关键,由法院负责签字盖章等程序。
此外,城管等部门在拆除违法建筑时,若要实施强制拆除,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能由城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城管部门公章。总之,强制拆迁需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不同情形下签字盖章主体存在差异。
●强制拆迁令由谁签字盖章有效
●拆迁办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令由谁签字盖章呢
●强制拆迁告知书
●强制拆迁房屋
●强制拆迁手续
●强制拆迁是否合宪
●强制拆迁案件
●强制拆迁必须走的8个程序有哪些
●强制拆迁手续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制拆迁令由谁签字盖章,强制拆迁手续”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制拆迁令由谁签字盖章呢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