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定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可以自行拆迁,也可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委托拆迁的,应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同时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等活动。拆迁人应及时公告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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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流程法律规定,房屋拆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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