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可以复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可以复议申请
●征收补偿方案可以复议吗
●征地补偿决定的答复期限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提出复议
●征地补偿有争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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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问题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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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决定的答复期限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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