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不给征收土地吗
1.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是为了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者的损失,依据房屋结构及折旧程度划分档次,按每平方价格计算。
2.周转补偿费则用来补偿被拆迁住户因居住地变动而产生的不便,参考居民月度住宿条件进行补偿。
3.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被拆迁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搬至郊区或放弃住房安置权等。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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