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土地用途的时候,以及解决关于土地的各类纠纷的时候,我们会需要查询土地登记档案材料来作为有力的维权证据。但是往往也会遇到查询难的问题。
常见的有,
第一,查询机关以不具备当场查询条件为由拒绝查询。
第二,在不提供查询时又不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
比如我本人代理的海南国贸清水湾的案件,当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回复我的当事人,除非法院要求,否则不能提供土地登记材料。该机关的说法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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