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由此可以知道,如果被征收人在期限内不签协议,想要做钉子户,那么政府就有权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法律程序又不腾退,政府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这时候的强制执行便是合法的了。
●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征收补偿问题中政府的责任
●政府征收补偿款要交税吗
●政府征收时给付被征收人的什么补偿费
●政府征地补偿收入需要交啥税
●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
●政府征地补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政府征收需要赔偿承租人吗
●政府征收需要赔偿承租人吗
●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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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政府征收的时候有纠纷怎么办,政府征收补偿款要交税吗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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