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与征收区别
拆迁与征收在法律意义上存在显著的区分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行为性质与目的、法律程序执行方式、适用范畴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效果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它们的行为性质和目的的差别。
征收体现为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它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而征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相比之下,拆迁则表现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它曾被视为一种市场行为或者企业行为。
拆迁的目的多样化,可能涉及到土地开发、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但并不一定都是为了公共利益。
从法律程序执行方式来看,征收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律程序,其中包括发布公告、倾听被征收者和公众的意见等环节,以保证被征收者的参与权得到充分尊重。
在过去,拆迁的法律程序相对较为简化,通常只需要取得拆迁许可证即可进行,而且往往缺乏被拆迁者的有效参与。
再次,从适用范畴来看,征收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镇地区的不动产,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不仅包括土地和房屋,还包括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
而拆迁则主要应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最后,谈谈它们所带来的法律效果。
征收会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或者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与此同时,还有责任向被征收者提供公平、合理的赔偿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法规拆迁来说,其法律后果可以归结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失,以及可能出现的房屋产权等价调整或者价值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与征收的区别
●拆迁与征收区别在哪
●拆迁与征收区别是什么
●拆迁与征收区别大吗
●拆迁与征收哪个划算
●拆迁和征收一样吗
●征收和拆迁哪个价格高
●拆迁和征迁区别
●征收和拆迁哪个赔的多
●拆迁和征收一样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与征收区别,拆迁和征收一样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与征收哪个划算,拆迁与征收区别是什么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