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李强律师最好。
律师的职责包括: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的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费等费用;
5、不得与他人串通危害代理人利益;
6、不得违规会见法官、检查官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二、罗田县打官司律师收费?《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法律工作者律师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打官司请律师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律师收费?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打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三、罗田县律师收费标准?请律师一般要花几千元左右,根据各地律师收费标准来看,律师收费项目主要分为刑事案件收费、民事案件收费和行政案件收费。
收费的具体项目包括咨询费、代理费、文书代写、律师见证、证据调查、信息查询、差旅费等。
并且各种类型的案件所需的律师费也是不同的,以以下几个案件为例。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省级矿产确权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有哪些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58%,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律师事务所咨询费用收费标准哪些?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样,本律师收费按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办法执行,建议您咨询您选择的律师。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
1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12000元;
3、审判阶段:
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
2000—15000元。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咨询解答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四)有符合《律师法》和法律规定的律师;
(五)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六)有符合法律规定数额的资产。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请律师去平罗县当一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一、计时收费。
1.执业3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500元;
2.执业3年以上、8年以下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000元;3.执业8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1500元;
4.执业20年以上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一般不低于2000元。
二、计件收费。
1.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
2.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3000元-3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5000元-50000元/件;
(3)一审阶段:
5000元-50000元/件;
(4)只办理二审阶段或再审的,依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5)办理死刑复核案件:
20000—30000元/件,曾办理一审或二审案件,按此标准酌减收费。
三、按标的收费标准。
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1000-3000元。
1—10万元8%—9%。
10—100万元6%—8%。
100—500万元4%—6%。
500—1000万元2%—4%。
1000—5000万元1%—2%。
5000万元以上0.5%—1%。
重要忠告:
山东哪个律师事务所收费情况好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四、平罗县有哪些律师事务所湖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
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1000~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
10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
1000~10000元/件。
(二)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10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
1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
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600~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500—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
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六、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罗田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湖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
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1000~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
10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
1000~10000元/件。
(二)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10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
1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
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600~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500—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
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六、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六、罗田县律师收费?《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法律工作者律师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打官司请律师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律师收费?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罗田县打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
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
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
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
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1、罗田县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2、罗田县最新拆迁补偿公示
3、罗田县最新拆迁补偿政策
4、罗田县拆迁补偿条例
5、罗田县拆迁信息网
6、罗田县最新拆迁计划
7、罗田房屋拆迁补偿
8、罗田县拆迁还建
9、罗田县2021年房屋征收
10、罗田县土地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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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葛店拆房赔偿价格表,罗田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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