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拆迁办有争议如何解决
协商解决:当遇到拆迁问题时,首要步骤便是尝试直接与拆迁办公室进行交涉,将您的具体诉求和疑惑明确表达出来,并探讨能否通过友好且理性的协商方式来达成共识。
这种方法无疑是解决争议最为直接有效并且相对成本较低的途径。
申请行政裁决:假如无法通过上述协商方式解决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您有权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裁决申请。
当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该部门便会对此进行裁决。
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若对于补偿安置协议存在异议,且该协议已经签署但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则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样,若拆迁方或被拆迁方对搬迁事宜产生争议,也可以采取类似的方式加以解决。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倘若您对行政裁决的结果并不满意,您有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对复议结果仍持有异议,您还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裁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补偿协调裁决:若对补偿标准存在争议,您可以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处理;若协调无果,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最终裁决。
法律援助与咨询: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若您感到自身对法律程序尚不熟悉,不妨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拆迁办协商不成最后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和拆迁办怎么谈
●跟拆迁办怎么谈判
●拆迁中遇到纠纷你怎么处理
●拆迁跟政府打官司能赢吗
●拆迁纠纷找谁处理
●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拆迁中遇到纠纷你怎么处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跟拆迁办有争议如何解决,拆迁中遇到纠纷你怎么处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遇到拆迁该怎样谈赔偿,需要注意哪些,拆迁有争议找哪个部门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