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不想要了能退回去吗
通常来说,拆迁方无法直接退还已经同意的拆迁房。
然而,被拆迁者有权选择其它补偿方式,亦可与拆迁方友好协商处理问题。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者可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这意味着,若您不想再要拆迁房,便可考虑领取货币补偿。若在已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改变心意,是否能退回拆迁房屋则需参考特定协议条款及本地政策规定。原则上说,已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应,需双方自觉履行。但若双方和解或是协议存在失效、撤销等情况,被拆迁者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回拆迁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安置房可以退给政府吗
●拆迁房不想卖了怎么办
●拆迁不想要房子了,可以换成钱吗
●拆迁房可以退吗
●拆迁的房子可以马上卖吗
●拆迁房以后怎么办
●拆迁房以后还能有赔偿吗
●拆迁房一直不下来怎么办
●拆迁的房子不能卖吗
●拆迁房以后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不想要了能退回去吗,拆迁房以后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户的房子,拆迁不想要房子了,可以换成钱吗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