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批文合法吗
当取得了征地批复后,便可着手实施征地流程。
这并不意味着有了征地批复就必然保证征收行为的合法性。
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征地批复通常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形,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并引起足够警惕:首先,尽管持有征地批复文件,但是该批复已经失效。
事实上,征地批复并非具有永久效力,地方政府亦非在任何时刻均能凭借此批复对集体土地进行强制征用和拆迁。
许多被拆迁户在咨询时所持有的省政府早年间的批复,已经历经近十年之久,在此期间,相关规划可能早已发生重大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批复的有效期仅为两年。
若在两年内未能启动征地程序,则该批复将会自动失效。
部分地区采取化整为零的策略来拆解审批工作,以此规避国务院的审批权限。
他们将单一项目拆分为多个子项进行审批,同时下放土地审批权,这无疑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面临征收时,被征收者务必仔细审查征地批文中所载明的征地四至范围以及面积,与实际征收面积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上述违法审批行为。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征地批文下来了就可以强拆吗
●征地批文多久能批下来
●征地拆迁文件
●征地批文有期限吗
●征地批文样本
●征地批复
●征地拆迁3大重要文件
●征地批文下来是否有时间期限
●征地批复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批文合法吗,征地批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批复文件,征地拆迁文件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