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支付征地土地补偿款该怎么处理
1、多支付征地土地补偿款应该退还多支付的款项。被征收人非法取得额外的征地土地补偿款属于不当利益,征收人可以请求被征收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被征收人主观存在恶意的征收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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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政府要求返还多付土地补偿款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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