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不完全是行政协议。
从性质上看,房屋征收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房屋征收活动,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旨在实现公共利益。
然而,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与被征收人之间的协商、补偿等内容,这些部分具有协议的性质。例如,政府需要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所以,房屋征收既包含行政行为的要素,又有协议的成分。在法律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性质和适用的法律规定。如果主要体现行政行为的特点,如征收的决定、强制等,应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如果主要是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如补偿协议等,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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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是行政协议吗怎么写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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