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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屋临时安置费的规定主要如下:
1. 临时安置费是为保障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期间的居住权益而设立。一般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因素确定。
2. 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期限通常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为准。在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有权获得临时安置费。
3. 若因征收部门的责任导致逾期未提供安置用房,自逾期之月起,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的双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4. 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费应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用于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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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临时安置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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