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有法规规定啊,如果您对于土地征用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哦!当县里的政府做出了房屋征用决定以后,他们要赶紧把这个公告发出去给大家看。
公告里面得写清楚征用补偿方案,还有怎么申行政复议、申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信息。
各地的市、县政府和负责房屋征用和补偿的部门都应该尽可能详细地告诉老百姓关于这方面的事情,让大家了解政策。
要是房屋依法被征用了,那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是会跟着收回来的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征地补偿方案能否申请复议,法律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决定的答复期限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提出复议
●征收补偿方案可以复议吗
●对于征地补偿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不满意行政复议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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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对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服,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提出复议内容审核:白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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