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允许国家从社会利益出发,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行为,这些行为也可能涉及到商业发展需求。
在开发商与被拆迁者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方可进行房屋的拆除工作。
然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或者称之为“征地拆迁”,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条件,并且必须得到法定程序所规定的相关部门的批准。
在此过程中,集体土地将被依法征收并转化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向被征收者提供合理的补偿,只有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之后,才能够进行房屋的拆除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和国有化的区别是什么
●征收与国有化的区别
●征收和国有化的区别和联系
●国有化与征收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房屋征收补偿
●没收征用和国有化的区别有哪些
●征收为国有土地
●征收为国有土地是什么意思
●国有化征收补偿标准应遵守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赫尔准则
●没收征用和国有化的区别有哪些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和国有化的区别,没收征用和国有化的区别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和国有化的区别和联系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