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认定,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有约定的情况。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该约定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适用,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此时,如果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那么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以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外,在通过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若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按照上述规则确定履行地。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准确认定,对于确定案件管辖法院、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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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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