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协议若被认定无效,法院通常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第一,返还财产原则。若协议无效,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比如征收方取得的土地,应返还给原土地所有者;被征收方取得的补偿款,要退还给征收方。旨在使双方财产关系恢复到协议订立前的初始状态。
第二,过错赔偿原则。根据双方在协议订立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征收方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过错行为,导致被征收方遭受损失,征收方需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反之,被征收方有过错也需担责。
第三,公平公正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比如在评估土地价值和补偿合理性时,会参照市场行情及相关政策规定,平衡双方利益,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及征收工作的合法性、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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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协议无效情形,征地协议无效的土地返还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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