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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滕高速建设拆迁房屋补偿规定,董梁高速赔偿规定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临滕高速建设拆迁房屋补偿规定,董梁高速赔偿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董梁高速赔偿规定二、梁平高速房屋拆迁赔偿法三、明董高速征地补偿标准,董梁高速赔偿规定四、法律规定临滕高速拆迁补偿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临滕高速建设拆迁房屋补偿规定,董梁高速赔偿规定

一、临滕高速建设拆迁房屋补偿规定,董梁高速赔偿规定

董梁高速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1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5万元/亩;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1万元/亩,水田1万元/亩,菜田1万元/亩。补偿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差异。

法律分析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董梁高速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3)菜田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标准会稍有差异。

拓展延伸

董梁高速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及相关责任规定

董梁高速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及相关责任规定是指在董梁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涉及到赔偿的具体程序和相关责任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董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责任。在赔偿程序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与责任方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根据责任的大小和事故的后果,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残疾赔偿、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等费用。董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董梁高速公路的征收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农田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合理的补偿金额。同时,董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及相关责任规定也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董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赔偿事务,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二、梁平高速房屋拆迁赔偿法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明董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按照统一标准,每年1600元/亩,一次性支付至二轮土地延包(2029年)结束。到期后如国家发文明确在二轮土地延包不变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签订的土地使用补偿合同期限自动续延相同期限,并将继续支付30年的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法律规定临滕高速拆迁补偿

临腾高速2021年赔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4号文)规定执行。

厂房拆迁补偿

厂房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厂房拆迁应当补偿以下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鱼塘拆迁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根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第一条 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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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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