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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郭庄村、王家朱里村、苑家朱里村、孙家庄村、周井铺村、团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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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郭庄村、王家朱里村、苑家朱里村、孙家庄村、周井铺村、团埠
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郭庄村、王家朱里村、苑家朱里村、孙家庄村、周井铺村、团埠屯社区、沙沟崖村、大朱保村、东楼社区、 港上村、太和庄村、堰西村、堰东村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兰征预公告〔2025〕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地块1-8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地块9-31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地块32-35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顺心路(戈九路-西外环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王家朱里村、苑家朱里村。   地块2:四至范围和谐西路(费县界-富水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孙家庄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地块3: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港上村、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4: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堰西村。   地块5: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6: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郭庄村、义堂镇堰东村。   地块7: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太和庄村。   地块8: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9:四至范围凤凰大街景观渠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团埠屯社区。   地块10:四至范围凤凰大街景观渠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地块11:四至范围横五路绿化带。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大朱保村、东楼社区。   地块12:四至范围横五路绿化带。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   地块13: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   地块14: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15: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   地块16: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17: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18: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19: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20: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21: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22: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23: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24: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25: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太和庄村。   地块26: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27: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28: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29: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30: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   地块31: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郭庄村。   地块32:四至范围凤凰大街景观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团埠屯社区。   地块33:四至范围凤凰大街景观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团埠屯社区。   地块34: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排水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地块35:四至范围南环路(中心大街-临铁路)绿化排水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沙沟崖村、太和庄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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